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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要履约保函?

李经理    2022-02-07 09:30:56    890次浏览

这个问题一般出现在我们在与分包商签订合同之时,项目经理或采购人员有时会发出这种疑问。营销人员不会问这种问题的,因为“甲方的要求就是乙方的追求”。甲方要履约保函,乙方还敢不给么?何况人家甲方没找你要大一笔现金保证金,就已经很“仁慈”了。

有的业务人员之所以会质疑履约保函的必要性,是因为他们认为,即使分包商违约,我们只要不付款就行了,违约赔偿金可以直接在剩余合同款中扣除。仅凭这一招就足够"收拾"分包商了,为何还需要那个什么保函?这不是主动给银行创造业务,增加供应商的负担,进而无形抬高采购价格么?

其实这种质疑也不无道理。供方在银行开具保函的成本,终究是要考虑在报价当中,终还是由需方埋单。我个人认为,这种成本是必要的交易成本。既然双方要签合同进行交易,这种成本就是应该支出的。因为合同其实是一个信任和不信任兼而有之的矛盾综合体。说信任,是因为毕竟选择了对方进行交易,还是有一定程度的信任。如果毫无信任,就干脆别交易了。说不信任,是怕对方说话不算数今后不按承诺履行,所以这才约定了一大堆义务和违约责任条款。

因此,银行履约保函,其实就是一把悬在对方头上的“达摩克利斯剑”。它在时时刻刻地警告对方,如果你不按约履行的话,我可以马上直接去找银行索赔,连打官司都省了。除非我是恶意索赔,否则你还不敢来找我麻烦。由此可见,银行履约保函真是有必要。

这些业务人员认为可以不要分包商提供银行履约保函,可能还是觉得自己在供方面前比较强势,供方一般不敢造次。不可否认,大多数情况的确如此,但我们也经历过惨痛的教训。有的分包商就是趁你总包商的项目急着要投产或赶工期的时候,要么要求提前支付合同价款,要么要求涨价。你总包商气得牙痒痒了想找办法收拾他,结果发现要么是没有履约保函在手上,要么就是履约保函已经过期忘了续展。在这种窘境下,总包商真是"二求"了:上求业主,下求分包。"风箱里的耗子--两头受气"。所以千万不可掉以轻心,该要分包商提交履约保函的时候就该坚决要求,该要求保函续期的时候就该要求续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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