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承兑汇票回头票是指在汇票背书转让时,经过一手或多手背书后,其中一手又回到了汇票出票人、收款人或者前手背书人进行背书的情况。回头票一般不影响票据的流转和票据权利的行使,但有两种情况需要引起承兑行重视。
1、A-B-A回头票
A-B-A是指出票人出票给收款人,然后收款人直接背书给出票人的情况。A-B-A回头票,可能存在着企业利用银行承兑汇票单纯融资,套取银行信用的情况。一般银行在办理贴现业务时,对A-B-A回头票会要求比较严格或拒贴。
2、出票人、收款人、背书人全是关联企业
由于银行承兑汇票可以交付一定保证金,然后出票的功能,具有一定融资作用。因此,当出票人、收款人、背书人全是关联企业时,要注意防范风险。
银行承兑汇票回头票由于某一手背书人重复了,导致可追索对象相对减少。针对回头票,收票人要注意分析回头背书的合理性,根据背书上的单位作出判断,然后再决定是否收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