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不支持的借贷关系可能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借款用途不合法:如果债权人明知借款人将借款用于违法行为,法律将不会保护债权人的利益。1
超过诉讼时效:法律不保护超过诉讼时效期间的债权。债权人在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丧失胜诉抗辩权。
借贷合同无效:合同可能因欺诈、胁迫或乘人之危而无效,或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12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借款: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借贷行为需要法定代理人代理或同意,否则债权可能无法得到偿还。
借条形式的分手费:以借条形式掩盖真实目的,如青春损失费或分手费,且不存在真实借贷事实的,法院可能不支持。
有借条但没有实际支付借款:民间借贷合同是实践合同,需要借款实际支付,仅有借条而无实际支付的,借贷关系可能不成立。
高利贷利息超过法律规定部分:根据法律规定,超出年利率24%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已支付的,借款人可以要求返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