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首页  >   产品  >  正文

    办理信用证的运作

    李经理    2024-04-11 04:31:28    638次浏览

    (1)开证申请人根据合同填写开证申请书并交纳押金或提供其他保证,请开证行开证。

    (2)开证行根据申请书内容,向受益人开出信用证并寄交出口人所在地通知行。

    (3)通知行核对印鉴无误后,将信用证交受益人。

    (4)受益人审核信用证内容与合同规定相符后,按信用证规定装运货物、备妥单据并开出汇票,在信用证有效期内,送议付行议付。

    (5)议付行按信用证条款审核单据无误后,把货款垫付给受益人。

    (6)议付行将汇票和货运单据寄开证行或其特定的付款行索偿。

    (7)开证行核对单据无误后,付款给议付行。

    (8)开证行通知开证人付款赎单。

    联系我们 一键拨号156895819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