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危险废物处理站有限公司位于深圳市福田区,成立于1988年4月,为深圳市政府投资建设的、我国家处理危险废物的专业机构,担负着全市及周边地区的工业危险废物收集、运输、综合利用、处置的任务,并对外承接工业“三废”治理项目的技术咨询、工程服务及环保设施运营服务,占地20万平方米。2008年8月份改名为深圳市危险废物处理站有限公司(原名深圳市危险废物处理站),共有639名员工。
目前,我公司接收处理危险废物种类达33大类,年接收废物处置和综合利用能力达35万吨 。1999年被国家环保总局评为首批环境保护设施运营资质单位。同年,通过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认证。2003年获“中国环保产业骨干企业”及“深圳市高新技术企业”称号,2005年获“广东省清洁生产企业”称号,2007通过OHSMS18001职业健康管理体系认证,2008年获批国家高新技术企业。
二十年来,我站坚持废物处理的“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走以科学技术带动环保产业发展的路子,取得较好的社会效益、环境效益和经济效益,为改善和维护深圳市的环境质量做出了贡献,开创了一条适合深圳实际的“以废治废、变废为宝、综合利用、处置”的发展道路。连续3年税后利润过亿.
深圳市危险废物处理站有限公司可接收工业危险废物种类:
HW04 农药废物
来自杀虫、、除草、灭鼠和植物生物调节剂的生产、经销、配制和使用过程产生的废物
HW06 有机溶剂废物
从有机溶剂生产、配制和使用过程中产生的废物 ( 不包括
HW42 类的废有机溶剂 )
HW08 废矿物油
不适合原来用途的废矿油
HW09 废乳化液
从机械加工、设备清洗等过程中生产的废乳化液、废油水混H
HW12 染料、涂料废物
从油墨、染料、颜料、油漆、真漆、罩光漆的生产配制和
使用过程中产生的废物
HW13 有机树脂类废物
从树脂、胶乳、增塑剂、胶水/胶合剂的生产、配制
使用过程中产生的废物
HW14 新化学品废物 从研究和开发或教学活动中产生的尚未鉴定的和 ( 或 ) 新的并对 人类和 ( 或 ) 环境的影响未明的化学废物
HW16 感光材料废物
从摄影化学品、感光材料的生产、配制、使用中产生的废物
HW17 表面处理废物
从金属和塑料表面处理过程中产生的废物
HW18 焚烧处置残渣
从工业废物处置作业中产生的残余物
HW19 含金属羰基化合物废物 在金属羰基化合物制造以及使用过程中产生的含有羰基化合物成份的废物—精细化工产品生产
HW22 含铜废物
含有铜化合物的废物
HW23 含锌废物
含有锌化合物的废物
HW24 含砷废物
含砷及砷化合物废物
HW25 含硒废物
含硒及硒化合物废物
HW26 含镉废物
含镉及其化合物废物
HW27 含锑废物
含锑及其化合物废物
HW28 含碲废物
含碲及其化合物废物
HW31 含铅废物
含铅及其化合物废物
HW32 无机氟化物废物
含无机氟化物的废物 ( 不包括氟化钙、氟化镁 )
HW33 无机氰化物废物
从无机氰化物生产、使用过程中产生的含无机氰化物的废物 ( 不包括 HW07 类热处理含氰废物 )
HW34 废酸
从工业生产、配制、使用过程 产生的废酸液、固态酸及酸渣 (PH≤2 的液态酸 )
HW35 废碱
从工业生产、配制使用过程中产生的废碱液、固态碱及碱渣 (PH≥12.5 的液态碱 )
HW36 石棉废物
从生产和使用过程中产生的石棉废物
HW38 有机氰化物废物
从生产、配制和使用过程中产生的含有机氰化物的废物
HW46 含镍废物
含镍化合物的废物
HW47 含钡废物
含钡化合物的废物 ( 不包括硫酸钡 )
HW48 有色金属冶炼废渣 (只限331-002-48,331-024-48,331-028-48,331-029-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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